金融憑證詐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導讀:
舉報被受理之后,受理機關一旦發現某特定公民的行為滿足了金融憑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那么就會將案件移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一、金融憑證詐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1、金融憑證詐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金融憑證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條有法定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金融憑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1、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構成票據詐騙罪。
2、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3、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4、個人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5、單位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6、單位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7、單位進行票據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8、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以票據詐騙罪定罪處罰。
金融憑證詐騙罪侵犯的是他人或者是公司的財產權益,在日常經濟生活之中,若是遇到他人向自己簽發空頭支票,那么就可以帶著該支票到當地的相關部門舉報。舉報被受理之后,受理機關一旦發現某特定公民的行為滿足了金融憑證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那么就會將案件移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