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齡后是否需要支付誤工費

導讀: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一、到了退休年齡后是否需要支付誤工費
1、到了退休年齡后,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觀上因侵害的發生導致誤工而致其收入實際減少,有權要求侵害人賠償誤工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退休勞動者返聘之后與單位的關系
1、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2、退休年齡為男性60周歲,達到此年齡的勞動者應屬于退休人員、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但是,我國法律并未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60周歲以上勞動者建立用工關系,是勞務關系(非勞動關系)。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