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在哪辦手續

導讀:
一、涉外離婚在哪辦手續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一、涉外離婚在哪辦手續
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后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3、中國公民分居國內外,國內法院有權管轄,雙方均可在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訴。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可以選擇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5、外國人與中國人離婚,外國人提出離婚,在中國公民戶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中國人提出離婚,在戶口所在地法院辦理離婚訴訟。
6、國外法院判決在中國的承認,根據雙方加入的國際條約辦理;沒有國際條約或者互惠關系的,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來辦理離婚手續。
7、法律依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六條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二、涉外協議離婚流程
1、出示證件。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填寫《離婚協議書》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
5、發證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
6、申請涉外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
7、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
8、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