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權利有哪些

導讀:
夫妻有平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1、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子女是夫妻雙方平等的義務和責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經濟賠償責任。如違反了這一法定義務,夫妻雙方應平等地承擔法律責任。
一、夫妻的權利有哪些
1、夫妻的權利如下: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夫妻有平等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等。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二、夫妻相互撫養的權利包括什么
在生病時,夫妻之間要相互體諒,彼此照應;在一方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時,另一方有監護的權利。
1、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子女是夫妻雙方平等的義務和責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經濟賠償責任。同樣,撫育子女也是夫妻雙方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絕對方行使其權利。即使夫妻離婚,這一義務和權利也不得改變。
2、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是我國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每個公民必須遵守的,在家庭中無論丈夫或妻子,都應平等地承擔這一義務。如違反了這一法定義務,夫妻雙方應平等地承擔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