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于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

導讀: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關于婚姻法關于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關于婚姻法關于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關于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
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未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歸夫妻個人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制并不排斥夫妻就財產的歸屬另行約定。
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夫妻對財產的歸屬一經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在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以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清償。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