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夫妻如何做債務約定

導讀: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結婚以前或者是在結婚以后通過協議約定雙方的債務如何處理,協議的內容只要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是雙方協商一致認同的 ...
女方:漢族年月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
男方:漢族年月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夫妻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財產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財產、債務情況約定如下:
1、男方因所欠婚前債務人民幣——元,自登記結婚以后由女方負責從女方在——投資的股份中的第一筆退股款中替代男方償還;
2、女方在——買下的住房一套(面積:樓層:),登記結婚后,女方同意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登記在雙方的名下;
3、女方現有的婚前不動產情況如下:
a、座落在(樓層:)產權證號為的間或套;
b、座落在(樓層:)產權證號為的間或套;
c、(可額外加內容,也可不加)
s、座落在——的土地使用權宗(產權證號為:)
以上所列財產屬于女方所有,因出租或轉讓所得收益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共同開支,若有盈余,盈余部分仍屬于女方所有,若離婚,上列財產及其法定孳息仍屬于女方所有;女方若在其上列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修建不動產或投資,所增添的房產或投資所得收益屬于女方所有;
4、女方在婚前所投資的股權或合伙權益屬于女方所有,婚后,因該部分投資所產生的紅利屬于女方所有,必要時,經女方同意可以用于共同投資或家庭生活開支,因共同投資所得收益和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所有和共同承擔;
5、女方現在銀行、銀行、銀行所存存款(銀行帳號分別為——)屬于女方所有,婚后,其利息雙方約定歸屬如下:
婚后,用上述銀行帳號的存款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及因此所負債務雙方約定其歸屬和承擔如下:
但若離婚,本息仍屬于女方所有;
6、上述財產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或因上述財產所負債務或與其有關的債務由女方承擔,與男方無關,但用于共同投資或家庭生活的男方并因而受益的部分除外;
7、男方婚前的財產屬于男方所有,男方婚前所負債務由男方承擔;
8、除上述約定以外,婚后所取得的財產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承擔,有如下幾種情形的,按照下面的特別約定分割共同財產:
a、婚后一年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不能主張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
b、婚后一年至三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后的余額的百分之五;
c、婚后三年至六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后的余額的百分之十;
d、婚后六年至十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后的余額的百分之十五;
e、婚后十年至十五年之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或因男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導致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扣除共同債務后的余額的百分之二十;
f、因男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而導致女方提出離婚,在按前述五條特別約定分割財產的,女方不得再請求過錯損害賠償;
g、婚后因女方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導致男方提出離婚的,女方只能分割共同財產中百分之,同樣男方不得再請求過錯損害賠償;
h、確因任何一方身體方面的原因導致感情破裂,或確因嚴重性格不合非因一方或雙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經雙方協議登記離婚或調解離婚的,或結婚十五后離婚的,仍按法律規定分割共同財產,不受本條前述七條特別約定的限制;
i、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沒有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本約定自雙方簽字確認并經公證后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持兩份,公證機關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可以在結婚以前或者是在結婚以后通過協議約定雙方的債務如何處理,協議的內容只要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是雙方協商一致認同的話,那么,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簽訂成功,需要按照協議的內容來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