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罪申請行政復議合理嗎?

導讀:
安全事故罪申請行政復議是不合理的。行政復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復議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借用法院審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審查行政復議,即行政復議機關作為第三人對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行政救濟包括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復議、行政監督。
一、安全事故罪申請行政復議合理嗎?
安全事故罪申請行政復議是不合理的。行政復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當事人對于具體的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不服的話是可以根據行政復議法律的規定申請的,但是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內申請才有效。
二、行政復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國家的行政安全機關,依照《刑法》中的規定而作出的,明確經過法律授權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之下,是為了審問犯罪嫌疑人而來調查刑事案件,取得證據等等,這個時候對于證人的檢查,搜查以及對于銀行賬戶和相關個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屬于法律明確賦予的權利,所以在這個時候,就算個人隱私被侵犯,或者是個人的權利受到了一點點折損的話,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復議,就算提出了的話,上級行政部門也沒有辦法受理這個復議。
2.是已經被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當事人重復申請。
由于在我國行政復議的機會只有一次,對于同一件事情,如果已經被駁回一次行政復議的話,那么就說明他是屬于類似于上文當中所提到的,不可以接受行政復議的情況,那么此時就沒有必要再次提出行政復議了,因為上級部門同樣是不會受理的。
三、行政復議的內容是什么?
1、行政復議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為。行政復議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借用法院審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審查行政復議,即行政復議機關作為第三人對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
2、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和糾錯機制。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對下級或者政府對所屬的行政機關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的一種監督和糾錯行為。
3、行政復議是國家行政救濟機制的重要環節。行政救濟包括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復議、行政監督。行政復議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種。
如果行政復議申請不被受理的話,應當在什么樣的期限之內通知當事人。由于行政復議是對于公民權利的一種保障,也是對于行政部門權力的一種制約,所以在行政復議的過程當中,必須要實施保護公民的權利,應當及時的給予相應的通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