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前財產公證是否合法

導讀:
除非是夫妻雙方有財產協議,約定婚前存款婚后共同所有的,轉為夫妻共同財產。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一、夫妻結婚前財產公證是否合法
1、夫妻結婚前財產公證合法,但是不是必須要公證,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是夫妻雙方有財產協議,約定婚前存款婚后共同所有的,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財產公證需要什么手續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別小看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這個過程,由于婚前財產約定涉及到當事人財產實體權利的轉移,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系,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可以防止當事人間出現糾紛,而且,對于與當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種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