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因工受傷手指斷了該如何申請賠償

導讀:
認定屬于工傷后,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勞動者經治療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再依據傷殘的等級獲得傷殘賠償。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一、勞動法因工受傷手指斷了該如何申請賠償
1、因工傷造成手指截斷的,申請工傷賠償主要有兩個程序:
(1)、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工傷事故后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沒有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年內申請認定。認定屬于工傷后,可以獲得工傷賠償。
(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者經治療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再依據傷殘的等級獲得傷殘賠償。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后,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不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
3、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法》
(1)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二、工傷訴訟需要什么證據
需要備齊下列材料并經過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訴:
(一)必須先要申請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憑工傷認定決定書,后認為傷情嚴重的,還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獲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二)憑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病例資料等證據,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履行工傷待遇賠償的前置程序;
(三)如果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裁決結果不服,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備齊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仲裁裁決書、相關病歷資料及本人身份證和用人單位企業信息等作為立案必備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