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一宅政策是怎樣

導讀:
農村宅基地在我們國家時合法的,并且有相應的政策法規,農村宅基地就是一戶一宅,也就是一個宅基地只能有一戶的住房,只有滿足相應的條件才能進行。大律網總結了宅基地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一戶的解釋:
根據規定,農村戶口家庭成員,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可以申請到農村的宅基地。而一戶就是以戶口本為標準。如果戶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戶,同理,戶口本上有十幾個人的大家庭,那也算是一戶。當然,滿足農村分戶條件,也可以申請單獨立戶,同時可以申請農村的宅基地。因此,一戶的人數并沒有嚴格規定,最少一人,最多不封頂。宅基地的面積也是根據一戶的人數多少來分配的。你人少那么你所得的宅基地面積就小,而人多的話宅基地面積也就大。
一宅的解釋:
前面說,宅基地面積是按照人口數量來決定的。人少的小戶面積不得高于75平,中戶不超120平,而大戶不超150平。無論是哪一類,在土地確權后都會發放相應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而這一個證就代表一宅。如果你本身就一戶,卻擁有幾塊宅基地,那么是不能確權發證的。沒有證件就沒有法律權益的保護。簡單說,你這就屬于違建了,給一點賠償后就會收回宅基地的。甚至情況嚴重的會直接收回,不予以補償。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并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