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或者管制是什么

導讀:
拘役的刑期是1-6個月,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管制刑期是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的,依法實行社區矯正。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進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方法。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并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而管制適用于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一是探親;二是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一、拘役或者管制是什么
1、拘役和管制都是刑事處罰的主刑,是刑事處罰的方式之一。拘役的刑期是1-6個月,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管制刑期是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的,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
二、拘役和管制的區別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進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并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于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4、執行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一是探親;二是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