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師咨詢在線解答判處拘役怎樣執行?

導讀: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那么被判處拘役刑是在哪里執行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那么被判處拘役刑是在哪里執行?判處拘役怎樣執行?刑事律師咨詢在線解答。
一、刑事律師咨詢在線解答被判處拘役刑是在哪里執行
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表明公安機關是拘役刑的執行機關,具體而言是指縣級公安部門。所謂就近執行,是指公安機關對于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條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執行;沒有條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監獄或勞改隊執行;遠離監獄和勞動隊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內執行;但在監獄,勞動隊或看守所執行的,要實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刑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如離家路途較遠的,可以累積使用假期。此處所謂酌量發給報酬,既不是不發給報酬,也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據犯罪人參加生產勞動的表現、技術水平和生產收入情況等,發給適當的報酬。
二、刑事律師咨詢在線解答判處拘役怎樣執行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在其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
法律文書是指已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自訴狀的復印件、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地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看守所,由公安機關將罪犯交付執行機關執行。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等有關法律文書之日起1個月內將罪犯送交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執行,對于被判處拘役的罪犯,公安機關在收到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后,應馬上交付執行。執行機關應將罪犯及時收押,并通知罪犯家屬。
關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方式和執行場所,因犯罪性質、刑種、刑期及犯罪人的年齡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成年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于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對未成年犯應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分押分管,按照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對罪犯進行改造。對罪犯服刑期間的表現進行細致的計分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獎罰措施掛鉤,作為減刑、假釋的基礎依據,有效地調動罪犯的改造積極性。這制度類似西方的累進處遇制度。
由以上內容可知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在監獄執行。以上還有對判處拘役怎樣執行的解答,如果對于拘役還有疑問的可以在法律平臺咨詢,有刑事律師咨詢在線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