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刑期該怎么計算

導讀:
刑法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即判決開始執行的當日起計算,當日包括在刑期之內。同時規定,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決執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剝奪人身自由措施的,應當羈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的一種刑罰方法。
一、管制的刑期該怎么計算
1、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數罪并罰的,最長不超過三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一條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管制的執行內容是什么
管制的執行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管制的期限。根據刑法的規定,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3年。
2、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應當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即對管制的執行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其他任何機關都沒有這個權力。根據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執行管制的具體機關應當是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當于縣級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分子執行管制時,應當注意貫徹群眾路線,即充分發揮有關單位或基層組織的作用,依靠群眾,監督犯罪分子遵守有關規定。
3、管制刑期的計算。刑法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即判決開始執行的當日起計算,當日包括在刑期之內。同時規定,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決執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剝奪人身自由措施的,應當羈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規定,對于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滿,執行機關應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管制。這樣規定有利于防止無限制地延長管制,損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及時宣傳法制,教育群眾,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決,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的一種刑罰方法。管制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輕的刑罰。
在通過上文的分析之后,對于管制屬于刑罰嗎?現在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大家,管制屬于刑罰,并且還是刑事處罰中主刑里面最輕的一種,一般是不用對犯罪分子進行人身剝奪的,僅僅是對其人身進行一定的限制,并且被判管制的,一般要進行社區矯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