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故意犯罪形態是什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間接故意犯罪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任何間接故意犯罪,都是以追求某種目的結果為前提的。
一、間接故意犯罪形態是什么
1、間接故意犯罪形態有以下兩種:犯罪的完成形態,即犯罪既遂,對既遂犯直接按照刑法分則有關條文的規定處罰;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二、什么是間接故意犯罪
1、間接犯罪并非法律概念,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間接故意犯罪。間接故意犯罪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所構成的犯罪。其包含以下幾層意思:行為人對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結果須持放任其發生的心理態度,即行為人對明知可能發生的結果既不是希望其發生,也不是希望其不發生,而是任其自然,發生不發生都無所謂;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僅限于明知“可能發生”一種情況;間接故意犯罪行為人主觀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為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與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結果發生的要求不相符;間接故意犯罪只有構成與不構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與否的問題。任何間接故意犯罪,都是以追求某種目的結果為前提的。正是這種目的結果,導致行為人原本不希望危害結果發生的意志形態產生了性質上的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