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過失損壞武器裝備罪的判刑標準

導讀:
戰時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間接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具體過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動機,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跟實際調查才能夠進一步的確定清楚,并不是所有案件的性質都一樣
一、新刑法對過失損壞武器裝備罪的判刑標準
1、根據《刑法》的規定,行為人構成過失損壞武器裝備罪的,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過失犯罪有犯罪動機嗎
1、一般情況下過失犯罪沒有犯罪動機。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間接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因為犯罪目的是行為人希望通過實施危害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具有明確的指向即確定的目標,必然要有為了實現這一既定目標的積極追求行為,而無論是間接故意的對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的心理態度,還是過失的對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持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都不具備犯罪目的所需求的行為的鮮明的目標性。
2、另外,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是密切聯系而存在的,行為人因為某種需要而形成犯罪動機,并在犯罪動機的指引和推動下確定犯罪目的,如果說間接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具有動機卻不存在犯罪目的,就違背了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的辯證關系。所以,我們說只有直接故意犯罪才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具體過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動機,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跟實際調查才能夠進一步的確定清楚,并不是所有案件的性質都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