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怎么判刑

導讀:
但前者是指軍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武器裝備的行為;而后者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兩者的主體、客體、行為對象以及量刑標準都不相同。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總而言之,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屬實,依照刑法第438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內容可參照以上的有關法律知識。
一、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怎么判刑
首先,依照律法,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盜竊罪與盜取軍事武器不同,雖然兩者同表現為盜竊,主觀方面都表現為故意。但前者是指軍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武器裝備的行為;而后者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兩者的主體、客體、行為對象以及量刑標準都不相同。
二、有關法律知識:
《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條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總而言之,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屬實,依照刑法第438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內容可參照以上的有關法律知識。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什么疑惑,我們有專業刑事辯護律師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