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合同屬于加工承攬合同嗎

導讀:
第七百七十一條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一、房屋裝修合同屬于加工承攬合同嗎
1、如果房屋裝修合同是與裝修公司單獨簽訂的合同,屬于加工承攬合同。
2、如果房屋裝修合同是與建設工程隊簽訂的,則屬于建設工程合同范疇。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2)第七百七十一條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3)第七百八十條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4)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二、承攬人可否將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根據民法典規定,承攬人可以將部分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條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