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原件可以補嗎

導讀: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傳真件也屬于合同書面形式的一種,但是與原件相比較,傳真件性質的不同會影響其法律效力:由雙方互相傳真并直接就其所載內容進行修改或確認的傳真件可視為原件,但僅以傳輸文本、圖像為目的的傳真件在性質上類似于復印件,屬于效力待定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2、其次,應根據客觀情況判斷傳真件證明力大小。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一、購房合同原件是否可以補
1、購房合同原件是否可以補這個問題詳情如下:
(1)購房合同原件可以補。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對于購房合同丟失,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怎么區分購房合同是原件還是復印件怎么區分
1、不是原件也不是復印件。傳真件也屬于合同書面形式的一種,但是與原件相比較,傳真件性質的不同會影響其法律效力:由雙方互相傳真并直接就其所載內容進行修改或確認的傳真件可視為原件,但僅以傳輸文本、圖像為目的的傳真件在性質上類似于復印件,屬于效力待定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2、其次,應根據客觀情況判斷傳真件證明力大小。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