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通過什么方式解除

導讀: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行使合同的約定解除權;而一方明示違約,或者具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等情形的,解除權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一、合同可以通過什么方式解除
1、行使合同的約定解除權;或者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權。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行使合同的約定解除權;而一方明示違約,或者具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等情形的,解除權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