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是什么又該如何訂立

導讀:
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員工出席,且須經出席的代表或員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體合同,應當自生效之日起以適當的形式向全體人員公布。在集體合同中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一、集體合同是什么又該如何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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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體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是由用工一方和職工一方通過平等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訂立的程序如下:
(1)、確定集體協商代表。集體協商雙方的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至少3人,并確定1名首席代表。
(2)、進行集體協商。經集體協商后,雙方達成一致的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3)、提請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審議通過。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員工出席,且須經出席的代表或員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通過。
(4)、首席代表簽字。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5)、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6)、向全體人員公布。生效的集體合同,應當自生效之日起以適當的形式向全體人員公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
二、集體合同的基本特征
集體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體基于平等、自愿協商而訂立的規范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除此以外,集體合同還具有其自身特征:
1、集體合同是特定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協議。在集體合同中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單位。當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數人組成的團體。特別是職工方.必須由工會或職工代表參加,集體合同才能成立。
2、集體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集體合同中,勞動標準是集體合同的核心內容,對個人勞動合同起制約作用:
3、集體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強調用人單位的義務,如為勞動者提供合法的勞動設施和勞動條件。
4、集體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報送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備案方為有效。
5、集體合同受到國家宏觀調控計劃的制約,就效力來說,集體合同效力高于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個人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6、集體合同是一項勞動法律制度;
7、集體合同適用于各類不同所有制企業;
8、集體合同的訂立,主要通過勞動關系雙方的代表或雙方的代表組織自行交涉解決;
9、集體合同制度的運作十分靈活,沒有固定模式,并且經法定程序訂立的集體合同,對勞動關系雙方具有約束力;
10、集體合同制度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就是勞動關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