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建墳法律上如何規定的

導讀:
《殯葬管理條例》也有相應規定。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一、耕地上建墳法律上如何規定的
1、耕地上建墳是違法的,依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殯葬管理條例》也有相應規定。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
(四)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
前款規定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二、我國法律對修建墳墓有何具體規定
1、《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復族群墓地。"
2、《殯葬管理條例》第六條即規定:尊重少數的喪葬習俗;自愿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