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導讀:
不當得利之債指一方無法律依據而獲利,另一方因此受損失,獲利的一方因此對受損失的一方負有返還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1、必須是一方受益;2、必須使他方受損;3、受益和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4、受益必須是無法律上的根據。
一、不當得利的構成條件是什么
1、不當得利構成條件包括取得和利益沒有法律依據、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損失、并且取得的利益與他人損失有因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二、如何認定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之債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對方沒有合法根據的行為而遭受損失的人,債務人則是不當得利的受益人。不當得利之債指一方無法律依據而獲利,另一方因此受損失,獲利的一方因此對受損失的一方負有返還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
1、必須是一方受益;
2、必須使他方受損;
3、受益和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
4、受益必須是無法律上的根據。
5、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2)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3)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