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構成不當得利的條件包括哪些

導讀:
于此場合,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是基于原債的關系,而不是基于不當得利制度;是債務履行請求權的行使,而非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行使。因此說,債務履行請求權排斥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只有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才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那么民法典構成不當得利的條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于此場合,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是基于原債的關系,而不是基于不當得利制度;是債務履行請求權的行使,而非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行使。因此說,債務履行請求權排斥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只有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才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關于民法典構成不當得利的條件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構成不當得利的條件包括哪些
1、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
(1)一方獲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實,增加其財產總額;
(2)他方受損失,指因一定事實而使其財產總額減少;
(3)取得利益與受有損失間有因果關系,即受損是取得利益所致,取得利益是因,受有損失是果;
(4)沒有合法依據,即取得利益無法律上的根據。無法律上原因就是欠缺給付目的,給付系為一定目的而對他人的財產有所增益。給付行為因欠缺目的,而構成不當得利,可以分為幾種類型:一是自始無給付目的;二是給付目的嗣后不存在;三是給付目的之不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債務履行請求權之間的關系
這里的債務,是指不當得利之債以外的債務,以合同債務居多。在債的關系尚未消滅的情況下,債務人未履行應該履行的債務,純屬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及由此而生的民事責任問題,無所謂不當得利。于此場合,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是基于原債的關系,而不是基于不當得利制度;是債務履行請求權的行使,而非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行使。因此說,債務履行請求權排斥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例如:買受人受領給付物后拒不支付價款,出賣人請求買受人交付價款的權利,是債務履行請求權,而不能說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三、不當得利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協商
如果發生不當得利行為,本著和平的原則,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額不大,案情不復雜。雙方當事人可以自己協商,如果能協商一致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2、調解
產生不當得利糾紛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之后,如果能達成協議,簽訂調解書,雙方遵照調解書執行。
3、訴訟
不當得利糾紛可以通過法院上訴解決,訴訟時效是兩年。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只有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才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它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轄地的確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