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是不當得利的構成條件

導讀:
客觀標準不受權利人知與不知的影響,有利于實踐訴訟時效制度維護交易安全的規范目的。
一、有哪些是不當得利的構成條件
1、不當得利構成條件包括:因他人沒有法律依據、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損失、并且取得的利益與他人損失有因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二、不當得利訴訟時效適用的原因
1、訴訟時效起算時點的確定,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
(1)主觀標準,即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開始起算;
(2)客觀標準,即從救濟權發生或可得行使之時起算??陀^標準不受權利人知與不知的影響,有利于實踐訴訟時效制度維護交易安全的規范目的。
2、我國系采用以主觀起算點與較短時效期間相配合來確定訴訟時效起算時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