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身份證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導讀:
身份證是我們每個人唯一的標識,如果一旦出現身份證丟失的情況,為了防止被不法人員利用,應該迅速對轄區派出所進行補辦,這樣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而且省時省力。那么補辦身份證需要什么手續?多長時間才能拿到?大律網精英律師總結了身份證補辦的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身份證丟失,要及時申請補領,盡快攜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并重新填寫《常住人口(申領身份證)登記表》,經本人核對確認簽字。民警將會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后,對身份證補辦人進行信息采集和證件辦理。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1、居民身份證遺失報告,并有派出所掛失登記記錄;
2、戶口本;
3、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兩張。
補辦身份證3個月后,應攜帶戶口本到保衛處戶籍證件科領取新證,屆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戶口本;
2、收費收據;
3、補辦居民身份證回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