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導讀:
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對于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1結婚證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3離婚協議書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那么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對于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1結婚證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3離婚協議書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關于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
這種方式辦理離婚的前提條件是夫妻雙方對于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及小孩的撫養權等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代帶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有關證件本人親自到原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填寫好夫妻雙方離婚協議內容簽字確認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門發給雙方離婚證。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項都達成一致。這類離婚的概率較低。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協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經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4)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5)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工作人員應查明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2)該結婚登記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婚姻關系
(4)雙方自愿離婚
(5)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二法院訴訟辦理離婚
對于離婚小孩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有任何一個不能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而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不論是否達成一致都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離婚。對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其他證據材料。對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要提供被告方經常居住的證明該證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組織調解調解不成轉為正式的審判程序。
對于第一次起訴辦理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在判決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訴離婚手續。一般法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案件大多數會判決準予離婚辦理。對于法院判決(調解)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出具的判決(調解)書。這個和離婚證效力一樣。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為當時人選擇的是訴訟離婚所攜帶的法律文書是其最好的證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再進行審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場仍然可憑法律文書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