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哪些證件

導讀: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哪些證件(一)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證件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哪些證件
(一)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僑民所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的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
跨國婚姻需要經過哪些手續
(一)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后,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三)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并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四)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以上就是外國人在中國結婚需要的證件,以及跨國婚姻需要的手續的問題的介紹。相比本國人來看,肯定顯得更加繁瑣,跨國界相愛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語言,生活習慣和觀念上我們都一一突破了,最后的法律登記這一關一定要慎而又慎,以為不尋常的愛情畫上完滿的句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