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儲銀行】藍偉鵬你好你的賬戶:0179因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現已被停止使用請你持開戶有效實名證件于收到該短信3日內到我行任一網點重新核實身份如未按要求重新核實身份的我行將按人民銀行相關規定暫停你名下其他賬戶非柜面業務如有疑問可咨詢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客服電話9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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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小區業主委員會可以帶上業委會的成立文件及相關管理部門的備案文件向銀行辦理賬戶開立手續。那么業主委員會怎么開設銀行賬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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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密碼輸入錯誤:當銀行卡密碼輸入次數超過限制時,銀行會暫時凍結賬戶,以保護客戶的資金安全,實際案例:某客戶在使用銀行卡時因密碼輸入錯誤導致賬戶被凍結,一、法律規定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當客戶的銀行卡賬戶存在異常交易或者被懷疑涉嫌違法犯罪時,銀行有權對相關賬戶進行凍結,3)系統故障:銀行系統故障可能導致銀行卡賬戶被錯誤凍結,一般會自動解凍或客戶可聯系銀行進行解凍。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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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保證的: 如果儲蓄賬戶里的資金不足歸還全部貸款,銀行會對你及保證人進行起訴,在法院判決勝訴之后,向保證人進行追償,之后就是保證人與你個人的債務債權問題了,但假設保證人也不足以全額償還,結果與抵質押物處置一樣,繼續申請執行你名下的其他財產,對于信用貸款,銀行一般會找借款人的至親之人,協商是否可以幫忙償還,小額的資金很多至親會幫忙償還,但是大額的資金則沒有辦法,對于大額欠款的最終的處置與上述的有擔保措施最后仍有差額的處置一樣(起訴,處置借款人名下其他資產),如果實在沒有其他資產可以處置的,你坐牢又久,那么最后都會先核銷做賬,不過一直保留著向你追償的權利。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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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銀行卡被凍結可能會給您帶來不便,但通過與銀行客服的溝通、提供所需文件和填寫解凍申請表,您可以取消凍結并恢復正常使用,2. 填寫解凍申請表:銀行可能會要求您填寫解凍申請表,詳細說明凍結的原因,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二、解凍流程1. 提供所需文件:根據銀行要求,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文件或證明來支持解凍申請,三、注意事項1. 遵循銀行要求:在解凍過程中,務必遵循銀行的要求和流程,提供準確、完整的信息和文件,本文將詳細介紹銀行卡被凍結后的解凍流程和注意事項,幫助您了解如何取消凍結并確保賬戶的安全,在整個解凍流程中,請遵循銀行的要求和流程,并保護好個人信息的安全。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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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那么法院可以查封債務人的銀行賬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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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庭審中,您需要提供真實、完整和有說服力的證據,并對銀行提供的證據進行質疑,在庭審中,王先生提供了貸款合同、轉賬記錄等證據,證明銀行未按照合同約定將貸款轉入其賬戶,同時,您也需要仔細審查銀行提供的證據,并對其進行質疑,在起訴前,您需要準備好所有相關的證據,包括銀行流水、存款證明、貸款合同、信用卡賬單等等,在與銀行打官司的過程中,調解和仲裁是兩種比較常用的解決方式,如果您發現銀行提供的證據存在問題,您可以向法官提出異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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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起訴離婚法院會不會調查雙方銀行賬戶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法院任務繁重因此一般不會主動調查。目前大多數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擬查詢銀行的具體名稱如中國建設銀行儲蓄所等等以及提供具體賬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起訴離婚法院會不會調查雙方銀行賬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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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他把卡上現金都提出怎么辦你好可以委托法院去查詢他的銀行賬戶夫妻共同財產是需要平均分割的按照法律規定惡意轉移財產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后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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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銀行賬戶因電腦故障多出2萬元是不當得利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銀行賬戶因計算機系統故障多出2萬時,如果當事人不退還2萬元的,是會構成不當得利的,銀行可以起訴當事人。不當得利之債的返還范圍不當得利之債一經成立,當事人間即發生債權債務關系,受害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在受益人死亡的情況下,可依繼承法的規定,由其繼承人負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不當得利制度不以補償受害人損失為目的,只以受益人返還其所取得的不當利益為目的。那么銀行賬戶因電腦故障多出2萬元是不當得利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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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論律師調查取證權、律師調查被告的房產、銀行賬戶、身份信息的權力 律師查詢被告人的銀行賬號信息、房產檔案、身份資料是對案件的負責態度 按道理講、當事人權益受到侵害時才會請律師出面提起訴訟、訴訟的同時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對被告人的銀行、房產、身份等信息進行調查后進行財產保全防止財產轉移的一種有效保障,如果律師在代理案件過程沒有實施這一步或者沒有向當事人講明這種利害關系是對委托人的極度不負責,許多案件證明就是因為沒有履行這種手續導致了打贏官司挽回不了損失和最終目的。那么律師調查被告的房產、銀行賬戶、身份信息的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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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債權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沒有保全的情況下,判決生效申請執行后會被凍結銀行賬號。人民法院采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并結束執行程序。那么債務人欠債不還銀行賬戶多久會被凍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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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起訴對方,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是否受理,只有原告提供的證據確鑿,而且涉及到資產往來,且原告提出財產保全的,法院在受理以后會立馬凍結被告的資產,可能存在當天就凍結的情況,對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如人民法院當天即作出執行決定的,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后,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起訴當天可以凍結對方財產嗎1、當事人因對方欠款而向法院起訴后,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包括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但凍結金額應與所主張的請求金額基本相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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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建設單位和工程承包商一般會約定將工程款打到公司賬戶上,以避免可能的風險,最后,以一起工程款糾紛案例作為結尾:某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將工程款打到了該承包商的個人名下銀行賬戶,這也說明了建設單位和承包商應該約定將工程款打到公司賬戶,私人賬戶收到工程款的風險如果建設單位將工程款打到了工程承包商的私人賬戶,可能會產生以下風險:一旦工程承包商不履行合同,建設單位難以追回工程款,此外,使用公司賬戶支付工程款也有助于建設單位和承包商之間建立一個更加規范化的合同關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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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然而,如果是銀行自身原因導致了賬戶凍結,這種情況下解決問題會需要更長的時間,對于銀行賬戶被凍結的狀況,如果是您的行為導致了賬戶的凍結,如逾期未還款項、限制捆綁的銀行卡丟失等,解決問題的時間通常不太長,只需要幾天或一周左右,銀行有許多原因會凍結客戶賬戶,其中最常見的是涉嫌欺詐或洗錢活動,總之,銀行賬戶被凍結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但是解決這個問題不需要過多的恐慌和擔憂,在調查期間,銀行將會凍結賬戶,以避免更多問題的發生,首先,讓我們了解為什么銀行會凍結您的賬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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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