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辦理登記

導讀:
證件齊全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辦理婚姻登記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按照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中現役軍人、外交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不準同外國人結婚。那么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辦理登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證件齊全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辦理婚姻登記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按照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中現役軍人、外交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不準同外國人結婚。關于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辦理登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1983年8月26日我國民政部頒布的《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幾項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應當攜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企事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申請結婚登記的常駐我國或者臨時來華的外國人,應當攜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申請結婚登記的外國僑民,應當攜帶本人護照或者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企事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姻健康檢查證明。證件齊全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辦理婚姻登記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的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按照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中現役軍人、外交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男女外國人在我國結婚的,他們符合我國婚姻法關于結婚的規定,并具備《中國公民與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所要求的證件,我國婚姻登記機關可為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