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結婚手續怎么辦?

導讀: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愿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持準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后,雙方自愿復婚的,按上述有關結婚的規定辦理。那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結婚手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愿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持準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后,雙方自愿復婚的,按上述有關結婚的規定辦理。關于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結婚手續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的涉外婚姻登記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區民政廳(局)代表政府統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區外事辦公室負責處理對外交涉事項。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愿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有關條款的規定,必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的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必須持的證件: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另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狀況檢查證明。為了國家利益,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及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人員,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持準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后,雙方自愿復婚的,按上述有關結婚的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