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為中國公民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的處理

導讀:
方為中國公民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的處理()雙方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1、國外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簽收法院的判決書時代理人應當注意點仔細核對國外方的姓名法院的文書中的拼寫是否有錯誤。代理人曾經代理起德國離婚案件國外方名子打錯代理人當事沒有加以注意致使后來再收回雙方判決書修改分麻煩。那么方為中國公民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的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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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為中國公民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的處理
()雙方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
1、國外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國外方不能回國國內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步驟同上。
()雙方不能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的處理。
1、國內方將結婚證、公證書、原告身份證、被告身份材料(護照、結婚登記時填寫的申報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院經審查立案后送達應訴通知擇日開庭步驟同上。
在簽收法院的判決書時代理人應當注意點仔細核對國外方的姓名法院的文書中的拼寫是否有錯誤。代理人曾經代理起德國離婚案件國外方名子打錯代理人當事沒有加以注意致使后來再收回雙方判決書修改分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