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的遺囑有時效嗎

導讀:
即遺囑經過公證之后是一直有效的,但對于繼承權糾紛有訴訟時效的限制,一般三年時間。根據法律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公證的遺囑是否有時效
1、公證的遺囑一般沒有時效。即遺囑經過公證之后是一直有效的,但對于繼承權糾紛有訴訟時效的限制,一般三年時間。根據法律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遺囑公證的流程
1、申請
(1)申請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2、受理。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于本公證處管轄”。
3、審查。公證審查是公證活動中最重要的階段,是確保公證質量的關鍵環節。
4、出具公證書。對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按照法定程序審批、制作、出具、送達公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