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內和別人同居是否構成重婚

導讀:
這是針對婚姻中出現的第三方的一種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對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選擇與之進行結婚,那么也會被認定為重婚罪,承擔刑事責任。這是大家比較常咨詢的問題,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與他人同居,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為重婚罪應當依據是否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認定為重婚罪的。并非只有進行兩次結婚登記才構成重婚罪。
一、民法典中婚內跟別人同居是否算重婚
1、當事人在婚內與別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會形成事實的婚姻關系,是屬于重婚罪的行為表現之一,會構成重婚罪。
2、認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與第三人結婚。
這種情況比較容易認定,因為婚姻一方進行了兩次結婚登記,屬于大家都比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分居兩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關系之前不可以再次與他人進行結婚登記,否則構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這是針對婚姻中出現的第三方的一種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對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選擇與之進行結婚,那么也會被認定為重婚罪,承擔刑事責任。
(3)有配偶者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
這是大家比較常咨詢的問題,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與他人同居,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為重婚罪應當依據是否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認定為重婚罪的。并非只有進行兩次結婚登記才構成重婚罪。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情況構成重婚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