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兩個女人同居是重婚罪嗎

導讀:
與兩個女人同居是重婚罪嗎同時與兩個女人同居是不是重婚罪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符合重婚罪構成要件的就是屬于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責任。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條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重婚案件作為自訴案件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重婚案件的審判管轄問題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區管轄即同級人民法院在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的分工。
與兩個女人同居是重婚罪嗎
同時與兩個女人同居是不是重婚罪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符合重婚罪構成要件的就是屬于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五條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系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重婚罪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的,
3.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 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管轄法院怎么確定
審判管轄包括級別管轄、地區管轄和專門管轄。重婚案件作為自訴案件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重婚案件的審判管轄問題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區管轄即同級人民法院在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的分工。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條規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區管轄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單獨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與犯罪行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為地有可能為多處即多處重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