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務分包資質

導讀:
各類型企業如果要進行勞務分包需要滿足一定的行業標準,也就是要進行資質審核,資質審核的標準國家有具體規定。指企業內部正式職工經過企業培訓考核合格成為工長,勞務人員原則上由工長招募,人員的住宿、飲食、交通等由企業統一管理,工資由企業監督工長發放或由工長編制工資發放表由企業直接發放。第三種形式成建制的勞務分包。
各類型企業如果要進行勞務分包需要滿足一定的行業標準,也就是要進行資質審核,資質審核的標準國家有具體規定。指企業內部正式職工經過企業培訓考核合格成為工長,勞務人員原則上由工長招募,人員的住宿、飲食、交通等由企業統一管理,工資由企業監督工長發放或由工長編制工資發放表由企業直接發放。第三種形式成建制的勞務分包。關于什么是勞務分包資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勞務分包資質
勞務分包資質是標志著一個施工企業具有勞務分包工程的權利。各類型企業如果要進行勞務分包需要滿足一定的行業標準,也就是要進行資質審核,資質審核的標準國家有具體規定。通過對企業注冊資本金、企業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職稱或技師以上的技術負責人的人數、企業近3年最高年完成勞務分包合同額的多少、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范圍相適應的機具的規模,可將其分為一級、二級資質標準,(或不分標準)。
二、勞務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種形式自帶勞務承包。
指企業內部正式職工經過企業培訓考核合格成為工長,勞務人員原則上由工長招募,人員的住宿、飲食、交通等由企業統一管理,工資由企業監督工長發放或由工長編制工資發放表由企業直接發放。
在該形式中,公司將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過簽訂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職工具體承包施工,該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負責施工與管理,工人的報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這似乎在承包人與工人之間已形成了勞務關系。但是,關鍵的問題是,該承包人系公司的職工,其是以公司的名義履行承包合同并與他人發生法律關系,故該承包合同屬于內部承包合同。承包經營屬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方式的變化,不產生施工合同履行主體變更問題。該承包人招用工人行為應視為公司的行為,被招用的工人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與承包人之間則不存在勞務關系。
第二種形式零散的勞務承包。
指企業臨時用工,往往是為了一個工程項目而臨時招用工人。
在該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應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據受勞務作業方有無用工資格分別界定為勞動關系或勞務關系,即勞動者或勞務地位。理由為承包人僅僅是工費承包,并且一般從事的是工程中單一工種的作業,其個人收入與施工效益直接掛鉤,但對工程項目的承建不進行獨立管理,也不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僅對發包人承擔“合格”的質量責任。承包人在提供勞務期間屬臨時性質的勞務人員,對施工期間發生的傷害事故、質量安全問題均不能承擔責任。
第三種形式成建制的勞務分包。
指以企業的形態從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處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地承包勞務作業。
在該形式中,毋須多言,該勞務承包實質屬于工程分包性質,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三、勞務分包是否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
勞務公司要辦安全生產許可證。
勞務公司涉及建筑、特種作業等行業的需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勞務企業也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建筑業施工企業進行生產、施工等必備的一個證件,它和企業資質聯系在一塊,取得建筑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招投工作來接相應工程。它們是有機整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六十條 【安全生產事項的審批】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準(包括批準、核準、許可、注冊、認證、頒發證照等,下同)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對未依法取得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單位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后應當立即予以取締,并依法予以處理。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撤銷原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