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丟失如何賠償?

導讀: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無權援用上述(一)、(二)的規(guī)定限制賠償責任。給據郵件是指郵政企業(yè)在收寄時向寄件人出具收據投遞時由收件人簽收的郵件。
郵件的損失是指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
1、郵政普遍服務業(yè)務范圍內的郵件和匯款的損失賠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章有關“損失賠償”的規(guī)定。
2、郵政普遍服務業(yè)務范圍以外的郵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guī)定。
郵件的損失是指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
郵政企業(yè)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guī)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yè)應當在營業(yè)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guī)定。
郵政企業(yè)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無權援用上述(一)、(二)的規(guī)定限制賠償責任。
給據郵件是指郵政企業(yè)在收寄時向寄件人出具收據投遞時由收件人簽收的郵件。
涉及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第一千零三十八條信息處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未經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個人信息,但是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信息處理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丟失;發(fā)生或者可能發(fā)生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的,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guī)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