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什么

導讀:
破壞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什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破壞軍婚罪侵犯的客體要件是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這是婚姻法對現役軍人的配偶離婚權利的限制體現了對軍人婚姻給予的特殊保護。這是因為婚姻法設置該條規定對現役軍人配偶的離婚請求權進行一定限制并不是否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一所有訴訟離婚案件中判決離婚的惟一法定理由同時我們既要依法保護現役軍人的婚姻同時也要保護軍人配偶的合法權益。
破壞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什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破壞軍婚罪侵犯的客體要件是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軍人離婚需注意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边@是婚姻法對現役軍人的配偶離婚權利的限制體現了對軍人婚姻給予的特殊保護。
對軍人婚姻給予特別保護是我國婚姻法的革命傳統。1950年、1980年婚姻法均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庇捎谶@一規定過于絕對化在雙方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尤其是因為現役軍人的重大過錯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只因軍人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就只得判決不準離婚這對現役軍人的配偶又過于苛酷有違婚姻法所確認和保護的婚姻自由原則。因此在修正婚姻法時增加了但書條款。在適用本條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本條限制的是非軍人一方的實體離婚權利。與前述第34條不同本條并非限制現役軍人的配偶的離婚請求權?,F役軍人的配偶起訴要求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如果現役軍人不同意離婚且無重大過錯時人民法院一般應當判決不準離婚。因此現役軍人的配偶的離婚勝訴權受到限制。
2、本條的適用范圍。本條只適用于非軍人一方向現役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情形即原告是非軍人被告是現役軍人。至于現役軍人向非軍人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訴訟則不受本條的限制。
3、現行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边@是適用于所有離婚案件的一般規定。軍人離婚案件中最終是否判決離婚仍然要以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因此我們絕不能機械地推論出“非軍人要求與軍人離婚一定得軍人同意軍人不同意離婚的就絕對不能判離婚?!边@是因為婚姻法設置該條規定對現役軍人配偶的離婚請求權進行一定限制并不是否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一所有訴訟離婚案件中判決離婚的惟一法定理由同時我們既要依法保護現役軍人的婚姻同時也要保護軍人配偶的合法權益。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經過做和好工作無效確實不能繼續維持夫妻關系的應通過軍人所在的部隊團以上的政治機關做好軍人的思想工作準予離婚。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修正后新增設規定“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即如果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依法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