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罪是強奸罪的特殊情形嗎

導讀:
破壞軍婚罪是強奸罪的特殊情形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明知女方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構成強奸罪所以破壞軍婚罪在上述情形下是屬于強奸罪的特殊情形。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壞軍婚罪的類型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1、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
破壞軍婚罪是強奸罪的特殊情形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明知女方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構成強奸罪所以破壞軍婚罪在上述情形下是屬于強奸罪的特殊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破壞軍婚罪的類型
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
1、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關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系破裂嚴重后果的。
長期通奸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系破裂的嚴重后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奸行為發生后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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