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侮辱起訴

導讀: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里的暴力其目的不是為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如果在實施暴力侮辱的過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傷害后果的即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所謂“公然”侮辱他人是指當眾或者利用能夠使多人聽到或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是公然進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構成本罪。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根據侵權管轄的一般原則網絡侵權案件應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優先管轄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為不方便法院的情況下可由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網絡侵權行為地的確定應區分侵權行為實施地和結果地并可以計算機終端所在地、icp服務器所在地及是否有意利用等作為參考因素。
被人罵可以起訴嗎
罵人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誹謗受害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立案查處。
一般的侮辱謾罵未造成實際嚴重后果的一般是不夠成犯罪的也難以構成民事上的名譽權侵權公安或者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有被人謾罵侮辱且自身的名譽受到了嚴重詆毀造成了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比如被人罵了街坊四鄰都真的誤以為自己是非常壞的壞蛋等)這個時候才可能被受理。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在客觀方面這里所說的“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
所謂“暴力”是指以強制方法來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如強迫他人“戴高帽”游行、當眾剝光他人衣服等。這里的暴力其目的不是為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如果在實施暴力侮辱的過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傷害后果的即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所謂“其他方法”是指以語言、文字等暴力以外的方法侮辱他人如當眾嘲笑、辱罵貼傳單或者漫畫等來侮辱他人。
所謂“公然”侮辱他人是指當眾或者利用能夠使多人聽到或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侮辱他人的行為必須是公然進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構成本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