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簽字不清晰效力如何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那么合同上簽字不清晰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上簽字不清晰效力如何
合同上的簽字不清晰但合同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可撤銷合同的認定標準
1、因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在受欺詐、受脅迫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明顯違背我國民法的自愿原則一方當事人稱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簽訂的合同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
2、因重大誤解對誤解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3、因顯失公平
按照我國的司法解釋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民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