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居間委托人拒簽合同怎么處理,救濟的方法是什么

導讀:
只有兩者同時具備委托人才負有支付傭金的義務。四、融資居間委托人拒簽合同居間人有哪些權利救濟根據民法典第964條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一、從居間合同的法律特征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作為中介的一種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買賣雙方聯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傭金的服務。民法典第963條規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由此我們得知居間人取得傭金必須具備兩個要件第一所介紹的合同必須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與居間人的介紹有因果關系。只有兩者同時具備委托人才負有支付傭金的義務。
二、從格式條款的內涵進行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496條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三、從格式條款的效力分析
根據民法典第497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中介活動的核心是促成合同簽訂、完成交易而不僅是進行居間行為。
四、融資居間委托人拒簽合同居間人有哪些權利救濟
根據民法典第964條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居間活動費用是居間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動中支出的必要費用與報酬不是一個概念。現實生活中很多融資中介雖然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并未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因此委托人因合同未促成而拒絕支付居間人費用居間人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居間人雖然未促成合同成立但是付出勞務和費用但因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請求支付傭金只能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居間活動中支出的交通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