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扶養協議書的特點和效力

導讀:
遺贈扶養協議的特點1.遺贈扶養協議的主體一般有限制。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1.遺贈扶養協議實質是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從履行義務的角度看,一方面,扶養人應對遺贈人履行生養死葬的義務;另一方面,遺贈人應當將協議約定的財產遺贈給扶養人。那么遺贈扶養協議書的特點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贈扶養協議的特點1.遺贈扶養協議的主體一般有限制。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1.遺贈扶養協議實質是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從履行義務的角度看,一方面,扶養人應對遺贈人履行生養死葬的義務;另一方面,遺贈人應當將協議約定的財產遺贈給扶養人。關于遺贈扶養協議書的特點和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贈扶養協議的特點
1.遺贈扶養協議的主體一般有限制。遺贈人只能是公民,扶養人可以是公民(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體所有制組織,而且須具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同時扶養人沒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協議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雙方,互相權利,互負義務。扶養人負有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接受遺贈人遺贈財產的權利;遺贈人享有接受扶養的權利,負有將其遺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
4.遺贈扶養協議必須是書面形式,不能為口頭形式,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于協議的履行。
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1.遺贈扶養協議實質是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從履行義務的角度看,一方面,扶養人應對遺贈人履行生養死葬的義務;另一方面,遺贈人應當將協議約定的財產遺贈給扶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