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費可以追加嗎

導讀: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如何給付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那么離婚后撫養費可以追加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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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撫養費可以追加嗎?可以。
根據我國的《民法典》相關規定:無論是登記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給予子女的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是父母離婚的當時子女所需的必需費用和給付者的經濟能力而確定的。
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的具體情況的不斷變化,不僅每個人的經濟狀況有時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變化,而且,隨著人們物質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費水平的增長,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元撫養費的數額也要隨之有所變化。
因此,法律賦予子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原定數額的要求,也就是撫養費數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是可以變更的。
增加的數額應經過相應的程序給予解決,可以雙方協商,也可以由法院以訴訟程序處理。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如何給付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