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母離婚是否要給繼子女撫養費

導讀:
我國《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從以上內容中我們知道,繼父母在與孩子的生父母離婚時,是沒有義務繼續向繼子女支付撫養費的。而養父母對于養子女的撫養責任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那么繼父母離婚是否要給繼子女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從以上內容中我們知道,繼父母在與孩子的生父母離婚時,是沒有義務繼續向繼子女支付撫養費的。而養父母對于養子女的撫養責任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關于繼父母離婚是否要給繼子女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繼父母要給繼子女撫養費嗎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繼父母也可以不給付繼子女的撫養費;如果同意撫養,當然法律也認可。
我國《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如果繼父(母)同繼子女形成事實撫養關系,即使夫妻雙方離婚,也不影響繼父(母)對繼子女撫養義務的履行。同樣,對于自己有事實撫養關系并且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的繼父(母),繼子女也應履行贍養義務。
二、養父母要給養子女撫養費嗎
《民法典》進一步明確了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從現行相關法律來看,關于養父母否應向養子女給付撫養費具體分下三種情況:
1、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在沒有解除收養關系前,應按照法律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收養效力】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從以上內容中我們知道,繼父母在與孩子的生父母離婚時,是沒有義務繼續向繼子女支付撫養費的。而養父母對于養子女的撫養責任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