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撫養關系如何成立,繼父母是否需要給付撫養費

導讀:
即繼父母與繼子女共同生活,并且承擔了教育和照料的責任,則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關系就此成立。繼父母是否有義務給付撫養費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因此,如果繼父(母)同繼子女已經形成事實撫養關系,即使夫妻雙方離婚,也不影響繼父(母)對繼子女撫養義務的履行。那么繼子女撫養關系如何成立,繼父母是否需要給付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繼父母與繼子女共同生活,并且承擔了教育和照料的責任,則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關系就此成立。繼父母是否有義務給付撫養費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因此,如果繼父(母)同繼子女已經形成事實撫養關系,即使夫妻雙方離婚,也不影響繼父(母)對繼子女撫養義務的履行。關于繼子女撫養關系如何成立,繼父母是否需要給付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子女、父母之間的撫養關系如何成立,繼父母是否需要給付撫養費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以婚姻為媒介形成的姻親關系,并不必然轉化成撫養教育關系,例如成年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只存在姻親關系,這種繼父母與繼子女只是名分上的,既沒有相互間的扶養關系,也沒有財產上的繼承關系。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撫養教育關系,是區分繼父母子女之間有無權利義務的依據;對于在什么情況下繼父母與繼子女才算形成了撫養關系,婚姻法未作規定,實踐中也未形成統一的標準。主要理論觀點有:
(一)以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為標準;
(二)除(一)外,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撫養費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關系;
(三)認為只要繼父母與繼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認定他們形成了事實上的撫養教育關系。
從婚姻法的立法本意解釋,第二種觀點比較符合。即繼父母與繼子女共同生活,并且承擔了教育和照料的責任,則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關系就此成立。
繼父母是否有義務給付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因此,如果繼父(母)同繼子女已經形成事實撫養關系,即使夫妻雙方離婚,也不影響繼父(母)對繼子女撫養義務的履行。同樣,對于自己有事實撫養關系并且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的繼父(母),繼子女也應履行贍養義務。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繼子女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