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制血的兄妹可以結婚嗎

導讀:
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擬制血親因收養的成立或撫養事實而發生,因一方死亡或收養解除而消滅.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即便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因為屬于擬制血親,同樣適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之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樣是禁止結婚的。若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兄妹、姐弟要結婚,必須先解除撫養關系。對于擬制血親能否結婚的問題,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那么擬制血的兄妹可以結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擬制血親因收養的成立或撫養事實而發生,因一方死亡或收養解除而消滅.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即便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因為屬于擬制血親,同樣適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之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樣是禁止結婚的。若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兄妹、姐弟要結婚,必須先解除撫養關系。對于擬制血親能否結婚的問題,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關于擬制血的兄妹可以結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擬制血親兄妹可以結婚嗎?
可以。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如:養父母與養子女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享有與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同于生父母子女關系。擬制血親因收養的成立或撫養事實而發生,因一方死亡或收養解除而消滅.
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即便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因為屬于擬制血親,同樣適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之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樣是禁止結婚的。若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兄妹、姐弟要結婚,必須先解除撫養關系。
如果真的是再婚父母的子女相愛了,我想還是有一方脫離父母關系,然后跟對方結婚,這樣會好一些。也會杜絕外界的輿論壓力。雖然表面上是脫離了父母關系。但是其實只是找到了一種應對的手段
具體內容分析
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
如:養父母與養子女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享有與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同于生父母子女關系。
擬制血親因收養的成立或撫養事實而發生,因一方死亡或收養解除而消滅.
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但需要指出的是,從直系血親的定義上看,擬制血親不屬于直系血親,不受到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有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限制。對于擬制血親能否結婚的問題,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因繼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妹關系是姻親,親兄妹,不是擬制血親。
養父母與養子女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享有與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權利義務是成立的,
但是因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實際上是因為繼父母婚姻造成的親戚關系,不算擬制血親。
如果說從道德倫理上反對因繼父母婚姻而成立的兄妹結婚,實際上造成阻礙的是其父母的婚姻關系,其二人只要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從血統上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而且如果其二人相愛結婚在前,父母各種無現任配偶又在其后相愛,怎么能阻止其父母結婚呢,都是姻親嘛。
基本上,禁止結婚考慮道德倫理,先考慮血統,再考慮直系血親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