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妹可以結婚嗎

導讀:
擬制血親兄妹可以結婚。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即便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因為屬于擬制血親,同樣適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之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樣是禁止結婚的。若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兄妹、姐弟要結婚,必須先解除撫養關系。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后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后代。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那么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妹可以結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擬制血親兄妹可以結婚。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即便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因為屬于擬制血親,同樣適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之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樣是禁止結婚的。若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兄妹、姐弟要結婚,必須先解除撫養關系。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后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后代。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關于沒有血緣關系的兄妹可以結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給大家引入一個法律概念,擬制血親,也就是這里提到的無血緣關系的兄妹關系就是典型的擬制血親。
擬制血親兄妹可以結婚。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如:養父母與養子女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享有與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同于生父母子女關系,擬制血親因收養的成立或撫養事實而發生,因一方死亡或收養解除而消滅。
因收養關系或繼父母婚姻而產生的兄妹、姐弟關系,即便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因為屬于擬制血親,同樣適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條之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同樣是禁止結婚的。若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兄妹、姐弟要結婚,必須先解除撫養關系。
自西周以來,出于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說法。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范圍內禁止血親結婚。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后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后代。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發現新的不宜結婚的病種,故《婚姻法》沒有規定什么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只規定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具體由行政法規或有關部門規定。
3、年齡不符合要求。男生結婚年齡為22周歲,女生結婚年齡為20周歲。
4、重婚的不準許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六條 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