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結婚婚姻有效嗎,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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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和喪偶的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那么民法典事實婚姻是否是合法繼承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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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取消事實婚姻后同居沒結婚證能有財產嗎婚姻法取消了事實婚姻的認定,規定自九四年二月一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國家承認為夫妻關系。之后的同居,只要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所以,沒有結婚證是不能繼承和分割對方名義的財產的。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何謂“共同所得”,一般認為形成同居雙方共有財產的“共同所得”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系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系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那么取消事實婚姻后同居沒結婚證能有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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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析王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左某提起的刑事自訴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王某與左某的婚姻關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結婚的形式要件,是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必須遵守的程序。在本案中,刑事自訴人左某與王某之間因未辦理結婚登記,不符合結婚程序規定,也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沒有形成合法的夫妻關系,因而不受法律保護,王某當然也就不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其共有財產的說法也就沒有了法律依據。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舉行結婚儀式的婚姻受法律守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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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怎樣解除不合法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係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由于無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般共有財產對待。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經作出即生效。那么怎樣解除不合法婚姻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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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法對結婚登記復婚登記規定結婚除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還必須履行法定的程序。結婚登記作為我國結婚的法定程序,其意義在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第三十五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事實上復婚的當事人應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那么婚姻法對結婚登記復婚登記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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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共同財產由當事人協商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法律依據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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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雙方離婚后,各自都有再婚的權利。關于有離婚檔案丈夫再婚是重婚還是合法結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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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年8月,騰某父母發現此事,以騰某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法院宣告申請騰某與郭某的婚姻無效。騰某患的不是不可結婚的病癥,還是有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作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騰某也應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于騰某對她的婚姻的認知為限制行為能力,她的婚姻登記行為應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而,騰某單獨辦理婚姻登記的行為可視為無效。那么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結婚是否合法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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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游戲結婚能判定為現實婚姻出軌嗎不能游戲作為虛擬的世界是不能作為真實世界的離婚證據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對于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原則上不應按登記離婚的程序解除。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那么游戲結婚能判定為現實婚姻出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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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法定繼承是指繼承人不是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那么民法典沒有合法結婚有權繼承遺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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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章結婚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第九條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那么最新婚姻法對結婚的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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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國內,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男性的適婚年齡是二十二周歲,女性的 適婚年齡則是二十周歲。當然如果男方或者女方,有一方并沒有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那么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則有權駁回婚姻申請。美國統一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十八周歲,也就是說,美國的男生與女生,只要年滿十八周歲,即可申請結婚。當然美國各個州有所不同,因此對于新人們來說,在結婚之前還應當要征得雙方父母同意。對于女子來說,在婚姻的六個月內,是不能申請再婚的。根據上述分析,則可以對各國的婚姻合法年齡大致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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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么民法典中新婚姻法結婚多久是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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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怎樣解除不合法婚姻關系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係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就是男女雙方或一方違反一夫一妻制塬則的無效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的無效婚姻。那么如何解除不合法婚姻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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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為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無效重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即近親結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無效婚姻的分類依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辦法關于結婚的條件和程序的規定可以把無效婚姻分為下列類型1包辦及買賣婚姻。就是違反婚姻自主塬則的無效婚姻。即男女雙方或方未達法定婚齡的無效婚姻。就是男女雙方或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未經治愈的無效婚姻。那么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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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婚姻背后,越是簡單,越容易被忽視的東西才是意義所在,結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勵,遇到事情能有個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時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勵、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飯,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個溫暖的擁抱、我開車,你坐在副駕駛,車里放著外面喜歡的音樂,買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長,如果有個相知相伴的人陪伴著走完這一生。這大概就是結婚的意義。
夫妻結婚后沒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銷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