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某些利益夫妻簽了假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導讀:
離婚前簽了協議明確是假離婚,購房后再復婚,協議生效嗎如果一方違約一方起訴法院認這個協議嗎?所以任何一方以為有了這一紙協議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想法,尤其是以為“假離婚”對雙方并無真離婚的約束力,從而輕率聽信對方對財產處分及其他事項的安排,是對法律的誤讀和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那么因為某些利益夫妻簽了假離婚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簽了協議明確是假離婚,購房后再復婚,協議生效嗎如果一方違約一方起訴法院認這個協議嗎?所以任何一方以為有了這一紙協議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想法,尤其是以為“假離婚”對雙方并無真離婚的約束力,從而輕率聽信對方對財產處分及其他事項的安排,是對法律的誤讀和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關于因為某些利益夫妻簽了假離婚協議,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前簽了協議明確是假離婚,購房后再復婚,協議生效嗎
如果一方違約一方起訴法院認這個協議嗎?在假離婚的情況下,無論雙方是去民政局登記離婚,還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都要本人親自到場表達自愿離婚的意思,所以雙方呈給離婚登記人員或法官的協議上肯定不會寫明二人是假離婚,也就是說這種明確雙方是“假離婚,購房后再復婚”的協議只是雙方的私下協議,是一種因為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的協議。
因為“復婚”即“再結婚”,也同樣要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這里最密切相關的一點是,公民有復婚的自由,也有不復婚的自由,以一紙協議要求對方必須跟你復婚,有限制他人婚姻自由的嫌疑,自然不受法律保護;為此設置的懲罰性措施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任何一方以為有了這一紙協議就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想法,尤其是以為“假離婚”對雙方并無真離婚的約束力,從而輕率聽信對方對財產處分及其他事項的安排,是對法律的誤讀和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