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威脅簽訂了離婚協議能不能反悔

導讀:
被逼威脅簽訂了離婚協議能不能反悔一方受另一方威脅、脅迫不得已采取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登記生效后又什么補救措施我國對婚姻的效力采取登記生效制度,因此,盡管一方屬于受脅迫采取協議離婚,而婚姻登記機關也沒有發現而予以登記的情況下,登記有效,即雙方離婚有效,但就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問題,可以申請再審。而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或者變更子女撫養權,受脅迫方只需證明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時有脅迫的情況存在即可,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那么被逼威脅簽訂了離婚協議能不能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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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威脅簽訂了離婚協議能不能反悔
一方受另一方威脅、脅迫不得已采取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登記生效后又什么補救措施
我國對婚姻的效力采取登記生效制度,因此,盡管一方屬于受脅迫采取協議離婚,而婚姻登記機關也沒有發現而予以登記的情況下,登記有效,即雙方離婚有效,但就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問題,可以申請再審。
而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或者變更子女撫養權,受脅迫方只需證明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時有脅迫的情況存在即可,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二條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當裁定再審;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